112-1高一二夜自習實施要點及申請書
一、 目的:
(一) 提供學生有效率的讀書環境,使學生在課後能有舒適的讀書環境。
(二) 由校內教師陪同夜自習,養成良好閱讀習慣,提升讀書風氣。
二、 辦理單位及職掌:由家長會委由圖書館統籌規劃、落實行政管理。規劃辦理留校夜自習實施事項,包括:安排輪值教師、學生留讀管理、公告學生點名紀錄等。
三、 申請資格:本校高一、高二學生。
四、 實施地點:本校圖書館一樓閱覽室。
五、 參加名額:自由申請,50人以上成班,最高上限80人。若超過人數上限,以下列順序進行篩選:
(1) 天數多 (2) 高年級為優先。
六、 夜自習時間:9/18(一)至1/17(三),每週一至週四,段考第二天、連假前一天以及遇到年段性大活動暫停,補課日逢假日也暫停。
七、 報名及收費標準:
(一) 報名參加夜自習以學期為原則。
(二) 期初發放調查表調查學生意願與天數後,並依班級排定座位。
(三) 夜自習每週留校天數至少三天以上。
(四) 每學期初由家長委員會向每生收取留班費用(25元/天)。
(五) 以每週夜自習天數及週數計算收費,不接受短期進出或臨時報名。
(六) 留班費用若有剩餘款項,可支應水電相關支出。
其他管理規定、用餐規定、獎勵辦法等,詳情請參閱附件。
瀏覽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