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高一二夜自習實施要點及申請書 - 新北市立北大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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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高一二夜自習實施要點及申請書

一、 目的:
(一) 提供學生有效率的讀書環境,使學生在課後能有舒適的讀書環境。
(二) 由校內教師陪同夜自習,養成良好閱讀習慣,提升讀書風氣。

二、 辦理單位及職掌:由家長會委由圖書館統籌規劃、落實行政管理。規劃辦理留校夜自習實施事項,包括:安排輪值教師、學生留讀管理、公告學生點名紀錄等。

三、 申請資格:本校高一、高二學生。

四、 實施地點:本校圖書館一樓閱覽室。

五、 參加名額:自由申請,50人以上成班,最高上限80人。若超過人數上限,以下列順序進行篩選:
(1) 天數多
(2) 高年級為優先。

六、 夜自習時間:03/04(一)至06/26(三),每週一至週四,段考第二天、連假前一天以及遇到年段性大活動暫停,補課日逢假日也暫停。
18:00前 18:00 18:00-19:20 19:20-19:30 19:30-20:30
進場、晚休 點名 夜自習(I) 休息 夜自習(II)

七、 報名及收費標準:
(一) 報名參加夜自習以學期為原則。
(二) 期初發放調查表調查學生意願與天數後,並依班級排定座位。
(三) 夜自習每週留校天數至少三天以上。
(四) 每學期初由家長委員會向每生收取留班費用(25元/天)。
(五) 以每週夜自習天數及週數計算收費,不接受短期進出或臨時報名。
(六) 留班費用若有剩餘款項,可支應水電相關支出。

八、 管理規定:
(一) 晚餐在外自理,垃圾不可攜回閱覽室。
(二) 因公或有事遲到入場,須於18:30分前出示具「師長簽名」之相關證明後始得入場(18:30之後出示視為請假乙次)。
(三) 在閱覽室內之同學需保持安靜,休息時間亦同。
(四) 夜讀時間不得睡覺、玩手機、使用電腦、討論交談等,以及不得從事會干擾同學之活動,聽音樂者須使用耳機。
(五) 夜讀期間若有特殊情況需離場者,須經值班教師同意始得離場。
(六) 離場前須將桌面清空,並將椅子靠攏。未清空之書籍、私人物品,視為回收物處理,並需進行愛校服務乙小時。
(七) 若夜自習欲請假者,請於當天中午13:00分之前填寫請假單交至圖書館採編組,逾時不受理,並請附上請假證明。請假不退費,每人每月請假以三次為限(喪假與公假不在此限),超過者視同退出。
(八) 若當日白天即未到校上課,請同班同學於夜自習時向值班老師報告,或是以電話通知採編組,並於返校當日中午13:00前補上請假單覆核。
(九) 以下情形,每次違規記一點,記滿三點終止該生夜自習,由圖書館通知導師、聯絡家長。
1. 未完成請假無故不到者(含遲到且無證明者)。
2. 任意更換座位者。
3. 干擾夜自習秩序,經糾正仍不改善者。
4. 玩手機、遊戲機及非學習相關之電子產品者。
5. 看漫畫書、影片者。
6. 除喝水外之飲食者。
7. 其他影響夜自習之行為,不服糾正者。

九、 夜自習用餐規定
請於18:00前自行用餐完畢,圖書館不進行統一訂餐。

十、 違反夜自習管理規定,被告誡且記缺點達三次以上者,學校得依情節輕重,終止該生夜自習,並且不予以退費。重大違規者取消報名夜自習權利。

十一、 參加夜自習學生獎勵辦法:
(一) 申請條件:參加當學期夜自習天數每週三天(含)以上,且無違規者。
(二) 獎勵辦法:
1. 一、二次段考各年級班級排名前三名者,每次頒發禮券300元。
2. 一、二次段考各年級班級進步獎者,每次頒發禮券200元。
3. 整學期全勤,頒發禮卷500元。

十二、 本要點若有未盡事宜,圖書館可依實際實施狀況另做調整,並公告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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