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114學年度第1學期資賦優異學生申請縮短修業年限事宜
說明:
一、依據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及服務實施計畫辦理。
二、申請縮短修業年限學生應具以下資格:
經新北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鑑定具資賦優異資格之在學學生。未具資優資格者,須先申請通過鑑輔會鑑定。
欲申請縮短修業年限之學習領域(科目),前一學期之學期成績須達該年級前百分之七,說明如下:
(一)參照之成績以申請時之就讀學校及同一教育階段為準。
(二)無前一學期成績,以就讀學期現有定期評量成績為準。
三、申請期限:
由父母(或監護人)或班級導師、任課教師得依資優生學習表現及意願,於申5/9前填妥申請表與個人學習輔導計畫向本校輔導處特教組推薦申請,續申請者亦同。
四、詳細資訊參閱附件-
《新北市立北大高中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計畫》
一、依據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及服務實施計畫辦理。
二、申請縮短修業年限學生應具以下資格:
經新北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鑑定具資賦優異資格之在學學生。未具資優資格者,須先申請通過鑑輔會鑑定。
欲申請縮短修業年限之學習領域(科目),前一學期之學期成績須達該年級前百分之七,說明如下:
(一)參照之成績以申請時之就讀學校及同一教育階段為準。
(二)無前一學期成績,以就讀學期現有定期評量成績為準。
三、申請期限:
由父母(或監護人)或班級導師、任課教師得依資優生學習表現及意願,於申5/9前填妥申請表與個人學習輔導計畫向本校輔導處特教組推薦申請,續申請者亦同。
四、詳細資訊參閱附件-
《新北市立北大高中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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