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四技個人申請入學管道因應疫情應變機制
一、入學招生訂於109年3月23日至27日報名,109年4月7日至4月30日辦理第二階段複試項目,為保障受疫情影響或配合防疫而無法應試之申請生權益,申請生依其個案受疫情影響之原因,填具「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專案申請生特殊需求申請表」並檢附證明文件,於第二階段到校複試前向本會提出申請,經審查通過者始具備專案申請生資格。
二、專案申請生:凡下列因受疫情影響之一而無法參加第二階段到校複試且經本會審查通 過之申請生:
1. 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
2. 自主健康管理之社區監測通報採檢個案者。
3. 確診病例者。
4. 教育部許可設立之3所台商子弟學校無法回國之應屆畢業生。
5. 於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制定之「因應疫情應變機制」公布前,已滯留境外且 於複試日前14天無法返台之本國考生。
三、專案申請生如因疫情影響而無法參加第二階段到校複試到校評分項目, 不採計該項目成績,並將該複試評分項目成績所占甄試總成績比例平均分配至其 他有成績甄試項目中計算甄試總成績,甄試總成績取至小數第2位,第3位四捨五 2 入。未達參加複試資格或除因受疫情影響未參加該期間之第二階段複試到校評分 項目外,其餘應參加複試評分項目而未參加者,不列其甄試總成績且不予錄取。
四、技專校院校系(組)、學程因疫情影響無法辦理第二階段到校複試評分項目,所有申請生之該項目成績均不予採計,並將該複試評分項目成績所占甄試總成績比例平均分配至其他有成績甄試項目計算甄試總成績, 甄試總成績取至小數第2位,第3位四捨五入。未達參加複試資格或除因受疫情影響辦 理第二階段複試到校評分項目外,其餘應參加複試評分項目而未參加者,不列其甄試 總成績且不予錄取。
五、專案申請生與一般申請生參加第二階段複試時,均須於各校系(組)、學程規定日期前,依規定方式繳交資格審查證明(或資料)及複試費,並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網路上傳書面審查資料。
六、專案申請生特殊需求申請表及第二階段到校複試及錄取報到簡章增訂說明,業已公告於本委員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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