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甄選】新北市立北大高級中學114學年度第一學期 第2次代理教師(高中資訊科技科) 甄選簡章
新北市立北大高級中學114學年度第一學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高中資訊科)
- 簡章及報名表:本案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星期四)止公告,本校不另售簡章,除准考證報名時領取外,其他表件請自行下載,並以A4紙張列印填寫。網址:www.bdsh.ntpc.edu.tw。
- 報名表件包括:報名表、准考證、簡要自傳、委託書(准考證及報名表各貼一張照片)。
- 日期:
期程 |
報名日期 |
考試日期與時間 |
備註 |
第1次招考 |
114年7月17日(星期四),上午8:30-10:00 |
114年7月17日(星期四),試教、口試:10:30起,試教10分鐘,題目自選、口試10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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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次招考 |
114年7月18日(星期五),上午8:30-10:00 |
114年7月18日(星期五),試教、口試:10:30起,試教10分鐘,題目自選、口試10分鐘。 |
無前款人員報名或經甄選未通過時辦理 |
第3次招考以後 |
114年7月21日(星期一),上午8:30-10:00 |
114年7月21日(星期一)~114年7月31日(星期四),試教、口試:10:30起,試教10分鐘,題目自選、口試10分鐘。 |
無前款人員報名或經甄選未通過時辦理,招畢為止 |
114年7月22日(星期二),上午8:3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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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7月23日(星期三),上午8:3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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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7月24日(星期四),上午8:3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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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7月25日(星期五),上午8:3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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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7月28日(星期一),上午8:3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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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7月29日(星期二),上午8:3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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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7月30日(星期三),上午8:3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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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7月31日(星期四),上午8:30-10:00 |
註:1.倘前一次招考無人報名或經甄選未錄取時即續辦下一次招考,以此類推,招畢為止。
2.第2次以後招考,將於每次甄選結束公告錄取名單中,備註下一次甄選剩餘缺額。
- 報名地點:本校行政大樓二樓教務處,地址:新北市三峽區大義路277號
聯絡電話:人事室02-26742666轉660,教務處02-26742666轉200、201
- 報名方式:採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 報名費用:報名費新台幣500元整。
- 甄選地點:新北市立北大高級中學。
- 甄選科別及名額:
部別 |
缺額狀況 |
科目 |
名額 |
試教版本 |
備註 |
高中部 |
懸缺代理 |
資訊科技 |
1 |
全華 高中資訊科技 再版 全一冊 範圍: ch01基礎程式設計概念與實作 1-1 程式設計的概念 1-2 基礎程式設計實作 1-3 選擇結構的程式實作 1-4 重複結構的程式實作 |
聘期為1學年,需協助行政業務及跨部課程。 |
註:1、以上試教版本為114學年度版,請自備課本。
2、各科備取若干名,視實際狀況而定(列為備取者,須達合格標準)。
3、聘期為一學年者,自當學年起日至當學年迄日止,聘期為一學期者,自當學期起日至當學期迄日。如因招聘作業延遲至未於當學期起日或當學年起日聘任者,聘期自實際聘任日起算 (倘代理原因消滅如商借、留停缺倘被代理教師提前復職,代理教師應於前1日無條件終止聘約)。
九、報名條件及資格: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
10年以上),歡迎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老師踴躍報考。
2.無「教師法」第19條所稱「不得聘任為教師」之情形。
3.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9條所稱「不得聘任為兼任、
代課及代理教師」之情形。
(二)報名資格: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規定:
第1次 |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
第2次 |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第3次 以後 |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或修畢該階段類科 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或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
※凡持國外學歷報考者,報名時需繳驗下列證件,始得依規定受理報名:
(1)已列入教育部參考名冊之國外學校資料影本。
(2)經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影本及經公證之中文譯本。
※未能符合上述採認條件,依「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審查,若錄取後經查證不符,取消其錄取資格。
十、甄選限制:
(一)具有「教師法」第19條所稱「不得聘任為教師」、「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9條所稱「不得聘任為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之情形,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取後發覺,應予以解聘。
(二)報考時已通過教師檢定考試惟尚未取得合格教師證者准予切結報考,請簽具「報考切結書」(附件6)並於114年7月31日(四)前補教師證書。
十一、甄選方式與計分比例:
(一)試教:佔50%。(請考生自備課本及相關應考工具,版本請參考簡章上之說明,自選
單元即可)
(二)口試:佔50%。
十二、報名程序:
(一)填妥報名表。
(二)委託報名者繳交委託書。
(三)應繳證件(證件正本驗畢後發還,影本由學校留存):
1.國民身分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合格教師證書(修畢教育學程證書)或報考切結書。
4.未具有「教師法」第19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9條各款情事之切結同意書。
5.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在有效期限內)。
6.報名費新台幣500元整
十三、成績合格者(錄取標準由甄選委員會訂定)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按甄選成績高低,依序聘用。試教、口試成績(百分計)其中之一未達七十分者不予錄取。若總成績相同時,依試教、口試順序成績較高者錄取。
甄選同分時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在有效期限內)者優先錄取。
十四、錄取公告日期時間:錄取名單經確定,並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於甄選當日下午16:00後公告於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教育公告/自辦甄選系統及新北市立北大高級中學網頁(無人員報名或甄選未通過者一併公告)。應試者自行上網查詢。
十五、敘薪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新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中小學代理教待遇支給基準」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如後續法規有修正,以新修正法規之規定為準。
十六、榜單查詢: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網址www.ntpc.edu.tw,本校網址 www.bdsh.ntpc.edu.tw/教師甄選專區查詢。
十七、成績複查:成績公告當日16:00~17:00以電話查詢,複查電話:02-26742666轉200或201。
十八、報到日期:錄取公告日之次上班日上午10:00~11:30,持學經歷證件正本並至學校網站/人事室/表單下載/代理教師報到應繳資料下載表件填妥後向本校人事室(教務處)報到並簽約。
十九、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程需作變更,悉公佈於本校網站。
二十、本簡章經本校校長核定後實施,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如有補充事項,公佈於本校網站。
二十一、附則:如於錄取後發現不符本簡章第九條甄選條件及資格者,取消其錄取資格並予以解聘,另將追究當事人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