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5國九升學】檢送「適性入學資料管理平臺-免試入學變更就學區系統」之「學生版操作手冊」1份,請查照。
說明:
1.此為【免試入學】就學區之變更,如果國中畢業後要去其他區就讀高中職,務必申請變更,否則無法填寫別區的志願。(會考不受影響)
2.本校就學區為「基北區」。其餘就學區有:宜蘭區、桃連區、竹苗區、中投區、彰化區、雲林區、嘉義區、臺南區、屏東區、高雄區、花蓮區、臺東區、澎湖區、金門區。
3.本校受理變更就學區時間為115.4.20~115.4.24 。若有需要的學生 / 家長可提早準備資料,相關內容請參閱附件。
| 申請原因 | 應繳證明文件 |
| 學生就讀或畢業國民中學學籍所在之免試就學區,未設置學生適性選擇的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群別或產業特殊需求類科者。 | 無,但申請獲核准後,應以所填寫之科別或群別作為第一志願序。 |
| 學生因搬家遷徙。 | 戶口名簿影本、或房屋所有權證明、或租屋證明、或足以證明其搬家遷徙至所申請變更之就學區之居住相關文件。 |
| 學生在國民中學階段跨區就學,但未遷移戶籍,並計畫返回原戶籍所在地就讀高級中等學校。 | 戶口名簿影本。 |
| 其他經核定的特殊因素: 1.父母工作地遷徙。 2.依親(包括父母離異改依其中另一方、改依二親等之直系親屬、或其他旁系之親屬等)。 3.家庭特殊境遇。 4.其他特殊因素。 |
1.父親或母親之在職證明,並足以證明其工作地點為所申請變更之就學區(第一款)。 2.戶口名簿影本、監護人同意書(第二款)。 3.提出相關證明文件(第三款、第四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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