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組】轉知:財團法人懷海教育基金會認養無力負擔學費清寒學生助學專案(校內申請截止日03/20))
主旨:轉知財團法人懷海教育基金會認養無力負擔學費清寒學生助學專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懷海教育基金會115年2月24日懷海字第1150201號函辦理。
二、補助相關資訊如下:
(一)補助對象:本市公立國中、國小清寒家庭之學生(不含課後輔導、餐費、畢業旅行及幼兒園)。
(二)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5年3月31日止。
(三)補助名額:每校10名。
(四)申請資料:
1、推薦表。
2、補助清冊。
3、註冊三聯單(正本)。
4、清寒證明(學校或其他機關開出之證明文件,請勿要求家長繳交由里長所開立之清寒證明文件,倘係轄內里長主動或願意協助開立不在此限)。
(五)申請方式:填妥申請相關表件後,以郵寄掛號至「財團法人懷海教育基金會」收(地址:220084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二段581號)。
(六)該會於核准後將補助專款匯入貴校專戶,請出納依據入帳日期開立收款收據,務必寄回該會做為繳費證明。有疑問請逕洽該會承辦人湯麗清小姐,電話:(02)29178861,傳真:(02)29513889,電子郵件:hualhai0976@gmail.com。
三、檢附旨案推薦表及補助清冊各1份供參。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懷海教育基金會115年2月24日懷海字第1150201號函辦理。
二、補助相關資訊如下:
(一)補助對象:本市公立國中、國小清寒家庭之學生(不含課後輔導、餐費、畢業旅行及幼兒園)。
(二)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5年3月31日止。
(三)補助名額:每校10名。
(四)申請資料:
1、推薦表。
2、補助清冊。
3、註冊三聯單(正本)。
4、清寒證明(學校或其他機關開出之證明文件,請勿要求家長繳交由里長所開立之清寒證明文件,倘係轄內里長主動或願意協助開立不在此限)。
(五)申請方式:填妥申請相關表件後,以郵寄掛號至「財團法人懷海教育基金會」收(地址:220084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二段581號)。
(六)該會於核准後將補助專款匯入貴校專戶,請出納依據入帳日期開立收款收據,務必寄回該會做為繳費證明。有疑問請逕洽該會承辦人湯麗清小姐,電話:(02)29178861,傳真:(02)29513889,電子郵件:hualhai0976@gmail.com。
三、檢附旨案推薦表及補助清冊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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